近年来,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的用工形式逐渐被各类用人单位所接受并发展壮大。福建省是劳务派遣用工大省,2008年末,全省城镇单位劳务派遣用工达16.56万人。劳务派遣在拓宽就业渠道,缓解就业矛盾,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弊端。
——劳务派遣用工发展迅速 广泛分布各地和各行业
福建省对发展劳务派遣用工十分重视,多次出台鼓励性政策,推动劳务派遣用工快速发展。到2008年末,全省劳务派遣机构已达119家,其中隶属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务派遣机构有94家,社会力量开办的有25家,全省各设区市都建立了劳务派遣机构,最多的福州市有14家。全省各县(市、区)及大部分街道(乡、镇)都设有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劳动保障服务站,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劳务派遣组织网络。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城镇单位用工的劳务人员数达16.56万人。其中,劳务派遣用工最多的是福州市7.05万人,其次是厦门市4.83万人。
劳务派遣用工分布的行业十分广泛。福建省统计局信息显示,全省19个门类行业全部使用了劳务派遣工,98个大类行业中有89个行业使用了劳务派遣工。使用劳务派遣工数量超过万人的行业依次为:建筑业4.58万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70万人,制造业2.16万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88万人,金融业1.16万人,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1.10万人。在邮政、电信、商务服务等部分行业,劳务派遣工承担着企业重要岗位,成为生产的骨干力量。
劳务派遣用工主要集中在企业单位,而事业和机关单位较少。在全省城镇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中,企业有15.36万人,占92.8%;事业、机关分别为0.77万人和0.42万人,合计仅占7.2%。在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工中,股份制企业、国有企业和“三资”企业的用工数依次为7.11万人、4.76万人和2.14万人,分别占46.3%、31.0%和13.9%。在企业的劳务派遣工主要从事营业收费、装卸、清洁、保安、园林绿化等工种,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工主要从事保洁、保安等服务性工作。
另外,劳务派遣用工在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的很少。全省城镇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其他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依次为5.93万人、1.08万人和9.55万人,分别占全省城镇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总数的35.8%、6.5%和57.7%,劳务派遣工主要分布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单位中,依次为5.11万人、2.00万人和1.39万人。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灵活 缓解就业矛盾维护员工权益
劳务派遣用工是用工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为本单位提供所需要的各类人员。用工单位可以在增加业务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用人机制十分灵活。目前,随着国企改制和产业结构的变化,用工形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打破了传统的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等形式,出现了灵活就业、多渠道就业等,灵活的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为规范劳务输出、输入提供了有效管理办法。
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首次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用工的合法地位,并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派遣劳动者的责、权、利,这是在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后用工形式的又一新突破。
同时,利用合同形式约定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工个人三方的责、权、利,使企业用工不再局限过去那种简单的用工单位和务工人员两者之间的关系,而是出现管理、使用、所有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具体运行过程中,由于现行的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在这方面没有详尽具体的规定,三方的责、权、利大多由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双方协商约定,而劳务派遣工个人只能被动地接受,因而从某些方面来说劳动关系相对复杂。
劳务派遣在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至少有以下三方面:
第一,缓解了当前就业结构性矛盾。近年来,各地普遍存在“有岗没人上、有人没岗上”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用工单位和求职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双方无法对接,其次是求职者缺乏市场需要的职业技能。劳务派遣机构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把劳动者和用工单位联系起来,实现用工单位和求职者之间的对接,缩短相互找对象的时间。
第二,提高了就业成功率。劳务派遣机构储备有大量的劳动力资源和用工单位,劳务派遣机构可按照用人单位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提高了就业成功率,目前福建省劳务派遣员工岗前培训率达90%。同时,劳务派遣机构还可根据用工单位的变化及时予以调整和补充派遣人员,又保证了用工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三,减少了劳动纠纷,保护了员工合法权益。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司签订劳务派遣(租赁)协议,劳务派遣机构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工单位与被聘用人员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用工单位就可避免直接与被聘用人员在劳动关系上的纠纷。另外,不少企业用工欠规范,员工合法权益容易受侵犯,而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各种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均由劳务派遣机构统一管理,有利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另外,劳务派遣机构把全省各地农村招募来的员工,有组织地向用工单位输送,提高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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