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为一己之私欲,竟挪用员工工资偿还个人高利贷,劳务派遣公司法定代表人乔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8日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据悉,上海市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由被告人乔某实际经营,主营劳务派遣,最多时有400多名员工分散在各行各业,其中包括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
2015年5月,上海市闵行区人社局接到投诉称,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人乔某欠薪不还。人社局调查后,对该公司做出三日内补发拖欠工资的行政决定,但乔某逾期未予执行。
2015年9月8日,被告人乔某接到电话通知后自行至公安机关投案,次月,公安机关将其逮捕并对其房产进行查封。
【法院审判】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于8日公开审理此案,闵行区检察院检察长潘祖全对案件提起公诉,称被告人乔某将百事可乐公司支付的工人工资用于个人还债,拖欠146名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奖金及社保金共计37万余元,不仅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容易导致社会矛盾激化。
担任此案审判长的闵行区法院院长黄祥青审理后认为,乔某拒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其故意和客观的行为均成立,构成犯罪。在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工人人数众多,涉及钱款数额较大。在乔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发生后,造成了较严重的后果,应予以酌情从重处罚。此后,被告人乔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庭审中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可予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当庭作出如上判决。
作者:中国劳务派遣网 |
来源:劳务派遣网 |
时间: 2015-12-09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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