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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社保--失业保险

《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对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城镇户籍的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城镇户籍参保人员(农民合同制工人)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的,在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

另外,规定单位应在与被保险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被保险人的名单报社会保险机构备案,并按规定给被保险人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资料。

代办社保-代办失业保险业务内容

1. 依据甲方提供的参加失业人员名册,办理参加失业保险手续

2. 核算失业保险费

3. 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 核定失业保险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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