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如果不在广州市分娩,可向医保中心申请异地分娩。必须填写《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由单位加具意见并盖公章后向医保中心申请。
如果参保人需在广州市进行产前检查的须同时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至于异地分娩的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必须将本人与新生儿医疗费分开,产妇的医疗费用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报销。符合生育保险规定项目的费用部分,低于定额标准按实际医疗费报销;超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报销。报销后的款项由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划入单位账户,再由单位交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