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为了保障劳动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直接组织.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
医疗保险:为了保障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时得到基本医疗享受国家医疗保险待遇用比较低廉的费用为职工和退休人员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的服务需要。
失业保险: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
工伤保险: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病是分散用人单位的风险。
生育保险:为保障企业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
住房公积金:为缓解购买房屋的职工偿还贷款的压力有所减轻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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